為交通強國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二論學習貫徹全國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2018-11-08
來自:中國交通新聞網
黨的十九大提出建設交通強國,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交通運輸工作的殷切期望,也是新時代全體交通人為之奮斗的歷史使命。建設人民滿意、保障有力、世界領先的交通強國,就是推進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的根本價值取向。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是交通強國戰略的題中應有之義,是實現強體系、強治理、強服務的基礎和支撐。
建設交通強國,必須實現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改革開放以來,交通運輸部門在加強行業治理方面取得了明顯成績,積累了豐富經驗,但與適應交通強國建設要求、人民群眾期待、當今世界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相比,交通運輸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還存在一定差距,在管理理念、管理體制、監管方式、服務能力等方面,還落后于交通建設步伐。實現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實現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加快形成與交通強國相適應的行業治理新格局。
建設交通強國,必須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推動交通運輸高質量發展,必須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系、供給與需求的關系,促進產業結構優化重組,實現交通運輸提質增效。法治是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也是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推進法治政府部門建設,有利于打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公平公正、誠信規范的市場體系,有利于推進運輸資源高效整合和優化配置,提高運輸系統整體效能,提升綜合運輸競爭力。
建設交通強國,必須充分發揮交通先行作用。交通運輸要當好先行官、服務好千家萬戶,必須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調節經濟、規范行為、協調利益,以法治的力量凝聚發展共識、統籌發展力量、打破發展瓶頸、化解發展矛盾、保障發展秩序。要把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作為法治部門建設的根本目的,嚴格依法行政,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制度、每一個執法決定、每一次公共服務中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義,讓交通運輸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全體人民。
在新的歷史起點,在交通強國建設的新征程上,需要法治提供長期穩定堅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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