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阿盟運管處對新申請機動車維修企業實施備案管理工作
2019-03-21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8〕28號)文件要求,取消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取消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發放和許可流程,讓群眾“最多跑一次”,進一步簡化辦事流程、縮短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推動取消維修許可改革取得實效。阿盟運管處對新申請的一二類、三類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后,根據《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汽車維修開業條件》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經審核材料齊全向經營申請者發放“備案證明”。并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公布兩項交通運輸行政許可事項取消后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部公告第66號)要求,加強對維修企業事中事后監管,特別對過渡期內已發放“備案證明”的維修經營者,及時上門實地核查,強化實時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