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重慶交通局統一行使市級交通許可事項審批權
2020-01-03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12月31日,市交通局發布《關于調整行政許可審批主體的通告》,2020年1月1日起,市交通局將統一行使交通工程建設、公路路政、道(水)路運政、港口、航道、地方海事的行政許可事項行政審批權限。
按照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重慶市交通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要求,原重慶市公路局(重慶市高速公路管理局)、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重慶市城市公共運輸管理局、重慶市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公室)、重慶市港航管理局(重慶地方海事局、重慶市船舶檢驗局)承擔的交通工程建設、公路路政、道(水)路運政、港口、航道、地方海事的行政許可事項統一調整由重慶市交通局審批。除重慶地方海事局、重慶市船舶檢驗局保留原有相關許可證照、行政許可決定文書的落款及印章外,其他相關許可證照、行政許可決定文書等的落款同步調整為重慶市交通局,使用重慶市交通局行政審批專用章。
該通告的發布,標志著市交通局機構改革后行政審批改革任務實質性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