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廳出臺有序恢復道路運輸服務“六條要求”
2020-02-10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交通運輸部和省疫情應急指揮部有關做好春運返程高峰運輸服務保障工作要求,廳制定下發恢復道路運輸服務“六條要求”,在堅持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原則上從2月9日起,全省各地恢復暫停的道路運輸服務,支撐復工復產。一是有條件恢復省際包車運行。實施省際包車手續趟次備案審核“一車一解鎖”制度,繼續暫停進出湖北的省際包車和進出武漢的省際班車,繼續實行途經湖北境內的超長客運車輛繞行措施。二是有序恢復省內班線客運。做好客流調查預測,組織節后錯峰返程運輸。三是快速恢復城市公共交通。根據復工安排,統籌滿足公眾出行和疫情防控需要。各地不得停運出租車,對于拒載醫護人員的出租車,納入行業“黑名單”管理。四是盡力保障農村群眾的必要合理出行特別是重癥疾患、老幼病殘孕等特別群體的應急出行。五是全面加強道路運輸一線人員防護。六是及時研究解決道路運輸行業困難,制定實施針對性的紓困措施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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