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公布第二批疫情防控期間交通運輸違法典型案例
2020-03-23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交通執法保障工作,各級交通運輸執法機構持續加大對出租車亂漲價、客車非法營運、貨車超限超載運輸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切實維護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公眾安全出行。近期,通過省主要媒體發布了疫情防控期間第二批交通運輸違法典型案例,河南日報、大河報、河南電視臺民生頻道、交通廣播、新聞廣播等媒體共刊發報道16條,起到了較好的宣傳警示作用。
案例一 2020年2月5日,濮陽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高速濮陽收費站對豫J69056危險品罐車進行執法檢查,車輛駕駛員豐某不服從指揮,強行闖卡,隨后被執法人員截停,依法對車輛進行暫扣,并對該車所屬濮陽市天利汽車運輸公司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0年2月1日,正陽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在高速正陽收費站疫情防控卡點查獲豫Q80Q69私家車,該車車主以120元的價格運載3名乘客從正陽縣到駐馬店市,無營運手續, 屬于非法營運,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2020年2月13日,開封市交通運輸局分別在高速開封北收費站、火車站查獲豫BT1677、豫BT4833、豫BT3088、豫BT4588、豫BT0107、豫BT2988等6輛出租車不按計價器收費,私自漲價,依法對上述車輛作出每車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駕駛員帶車學習至疫情防控結束。
案例四 2020年2月28日,汝州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S49林桐高速汝州東收費站查獲津AF7772大客車,該車批準的運營線路是天津至云南,在汝州載客屬于不按審批線路行駛,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五 2020年2月28日,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執法處在鄭州機場查獲豫ATW810出租汽車,該車違法拒載乘客,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六 2020年2月29日,濮陽市交通運輸執法局在G106國道與綠城路交叉口對遼GA7562大客車進行執法檢查,該車駕駛員拒不停車,強行闖崗。經協調遼寧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3月1日,遼寧錦州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就地暫扣封存涉案車輛,并于3月2日帶涉案車輛企業負責人和司機到濮陽執法機構接受處理,依法對該企業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司機移交濮陽市公安部門行政拘留20日。
案例七 2020年3月4日,靈寶市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在市區查獲皖B01763大客車,該車被蕪湖一家企業租用運載乘客,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屬于非法營運,依法對其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八 2020年3月5日,周口市交通運輸局執法處在川匯區開元大道大用集團廠區附近查獲豫P57520大客車,運載乘客從周口到浙江桐鄉,該車沒有包車客運標志牌和包車協議,屬于違規經營,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九 2020年2月4日,開封市交通運輸局執法處在南苑流動超限檢測點查獲河南省財富物流公司豫A8127X四軸貨車,該車車貨總重125噸,超限94噸,超限率303%,依法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公安交警部門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6分。
案例十 2020年2月23日,商丘市睢縣交通運輸局執法所在S327省道睢縣西段查獲商丘永泰汽車運輸公司豫NK1301六軸貨車,該車車貨總重199.27噸,超限150.27噸,超限率307%,依法對超載貨物進行卸載,公安交警部門對其處以罰款1500元、駕駛證記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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