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出臺
2020-09-08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日前,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制定印發了《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這是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深化道路運輸價格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深化我省道路運輸價格管理機制改革的關鍵舉措。《實施意見》將于今年10月15日開始施行。
《實施意見》分為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具體措施、工作保障四個部分,明確了包車客運、非定線旅游客運、道路貨物運輸(含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價格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放開省際客運班線、與高鐵動車組線路平行的市際、縣際客運班線(不含農村客運)、道路客運定制服務、定線旅游客運、預約響應式農村客運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省內其他市際、縣際班車客運(含加班車)實行政府指導價,并按最高限價管理;農村客運(不含預約響應式農村客運)、城際間公交客運及公交化運行的農村客運班線運輸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國防戰備、搶險救災、緊急運輸等政府指令性客貨運輸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汽車客運站提供的客運代理、客車發班、車輛安全例行檢查等車輛站務基本服務和退票、站務等旅客站務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巡游出租汽車價格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實行市場調節價。《實施意見》對我省道路運輸定價行為、相關價格標準、道路運輸價格動態調整以及價格監測和信用體系建設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實施意見》還要求各地交通運輸、價格主管部門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加強組織落實,強化督促指導,確保我省道路運輸價格改革工作穩妥有序、精準有效。
《實施意見》的出臺將切實推進了我省道路運輸價格市場化改革,有效完善了道路運輸價格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為促進我省道路運輸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出行需要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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