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執行 “八不準、六嚴禁、四必究”
2020-12-18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為全面加強全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鍛造交通執法“鐵軍”,為行業健康發展保駕護航,近日,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了《關于全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嚴格執行“八不準、六嚴禁、四必究”的通知》。
《通知》明確了執法人員應該遵守的8項工作紀律:一是不準酒后上崗執法。二是不準未著執法服裝或未持執法證件上崗執法。三是不準對當事人有不文明言行。四是不準未佩戴使用執法記錄儀上崗執法。五是不準超越法律法規規定范圍實施處罰。六是不準只罰款不消除違法狀態。七是不準現場處罰超限超載違法行為。八是不準強行追緝逃逸車輛。
《通知》還明確了6種嚴禁出現的嚴重違規違紀行為:一是嚴禁無執法資格人員執法。二是嚴禁治超現場執法中直接罰款。三是嚴禁使用闖崗抓拍系統實施處罰。四是嚴禁勾結“黃牛”。五是嚴禁違規收費。六是嚴禁超期扣留違法車輛。
《通知》指出,凡違反“八不準”“六嚴禁”任何一項規定的,必須采取“四必究”措施,采取停崗學習、給與紀律處分、吊銷執法證件、清出執法隊伍、撤銷職務、移送司法機關、取消評先資格、調減省補執法工作經費等措施,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執法人員、執法站(隊)長、執法機構負責人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任。
《通知》強調,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采取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切實提升思想認識、認真開展教育宣傳、扎實組織自查整改、嚴格實施考評監督、強力推進科技應用6個方面的保障措施,確保《通知》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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