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指導目錄印發
2021-01-19
來自:中國交通新聞網
日前,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印發《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指導目錄(2020年版)》(簡稱《指導目錄》),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
《指導目錄》梳理了交通運輸領域依據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設定的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事項,以及部門規章設定的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事項。對列入《指導目錄》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按照完整、清晰、準確的原則,列出設定該事項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具體條款內容,明確實施依據。
《指導目錄》對相關執法事項的實施主體作出了規范,明確了“第一責任層級建議”,同時要求按照“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的原則,把查處違法行為的第一管轄和第一責任壓實。
《指導目錄》印發后,各地可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和地方立法等情況,進行補充、細化和完善,進一步明確行政執法事項的責任主體;研究細化執法事項的工作程序、履職要求、自由裁量標準等,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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