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序推進交通運輸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全面提升我局交通運輸綜合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切實改變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宗旨不牢、作風不優、本領不強、擔當不力、執法不廉、監督不夠”等突出問題。
近日,濟寧市金鄉縣交通運輸局舉辦了《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專題學習培訓會,邀請了市局法規科陳濤科長授課。縣交通運輸局全體執法人員參加學習培訓。會上,對交通運輸部新修訂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21第6號)中修改的條款進行了傳達學習,重點對行政執法程序、“三項制度”落實、實施行政檢查的注意事項、證據登記保存、行政強制措施的實施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解讀。
新修訂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對交通運輸領域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執法人員要與時俱進、轉變思維、改進工作作風、努力工作、規范執法。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以“規定”為標尺,認真貫徹學習落實新修訂的《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牢固樹立執法為民宗旨,切實增強服務國家、服務大局、服務人民的能力,切實增強開展交通運輸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
通過學習培訓,全體執法人員執法為民的責任感、使命感將更加牢固;透明、規范、公正的執法能力和素質得到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