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深入落實省廳監管評價辦法,深化“平安交通”建設,提高安全發展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評價辦法》(臨交政字〔2021〕51號)文件規定,結合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相關要求,臨沂市交通運輸局于2022年1月6日至14日,對全市13個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了2021年度監管工作評價。
監管評價工作按照“季度考核、年度綜評”的形式進行。根據《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評價辦法及細則(2021版)》,2021年每個季度對各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教育培訓、動態監控、信用體系建設等年度重點工作和大排查大整治、兩路兩車專項行動、第三方執法評估、事故起數、打非治違等專項工作進行了考核排名。在季度考核的基礎上,本次評價工作對各縣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任落實、體制機制、檢查督辦、預防預控等基礎工作進行了檢查。
評價過程中,還與各縣區對2021版評價細則標準進行了探討交流,聽取了縣區對監管評價工作提出的意見建議,下一步將對2021版評價細則進行修訂,進一步提高監管評價實效,壓緊壓實監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