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交通運輸部門出臺“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清單
2022-03-30
來自:湘潭在線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讓執法監督更有溫度,近日,湘潭市交通運輸局根據國省相關文件精神,出臺了“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清單,共涵蓋道路運輸等6大領域37項內容。
“未按規定攜帶車輛營運證的,過去可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但今后這種情節輕微、并且及時改正的違法行為,可以不處罰。”市交通運輸局政策法規科負責人介紹,“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清單涉及道路運輸、公路管理、航道管理、港口管理、海事管理、水路管理等6大方面,共37項內容,根據過去的相關規定,其中部分違法行為罰款在幾千元。據介紹,這次出臺“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清單,既是促進執法更加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創新舉措,也是改善執法環境、提升交通執法形象的有益探索,是引導行政相對人樹立法律意識、責任意識、誠信意識的有效途徑。該負責人強調:“雖然部分違法行為實行‘輕微不罰’‘首違不罰’,但是執法人員要對當事人進行執法說理、政策宣傳,并且要當事人當場改正或者承諾限期改正,并在告知承諾書上簽字蓋章確認,這些都是執法方式的有益創新。”
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輕微不罰”“首違不罰”有助于在交通運輸領域推行包容審慎監管,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引導和促進市場主體自覺守法,激發市場發展活力。今后,市交通運輸局將把相關工作納入法治交通建設和依法行政績效考核內容,確保全面、準確落實。(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譚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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