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立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聯席會議制度
2022-10-13
來自:江西省交通運輸廳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同意建立江西省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聯席會議制度的函》。經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由省交通運輸廳為牽頭單位的江西省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聯席會議制度。
隨著互聯網技術在交通運輸行業的深入發展和廣泛應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互聯網租賃自行車、汽車分時租賃、網絡道路貨物運輸等交通運輸新業態快速發展,該制度的建立是為了進一步強化交通運輸新業態聯合監管、形成工作合力,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持續穩定健康可持續發展,更好地滿足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
聯席會議由省交通運輸廳、省委宣傳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辦、省委信訪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總工會、省稅務局、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省通信管理局14個部門組成,省交通運輸廳為牽頭單位。
明確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能:一是組織研究擬訂全省交通運輸新業態的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及法規規章,建立健全我省交通運輸新業態制度體系。二是推進交通運輸新業態監管信息的歸集和共享,加強各部門間對準入、安全生產、服務質量等方面的事前事中事后聯合監管,督促新業態各類經營主體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維護乘客出行安全和用戶合法權益。三是組織協調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的各項保障工作,督促檢查各成員部門聯合監管落實到位。四是協調解決涉及相關部門的交通運輸新業態有關問題,促進部門間協作配合,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組織聯合專項執法行動,預防、打擊各類交通運輸違法行為,維護交通運輸行業健康穩定發展。五是加強輿論引導和形勢研判,提高行業治理和應急處置能力,促進交通運輸新業態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六是研究審議全省交通運輸新業態工作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同時還對聯席會議的工作規則及工作要求進行了明確。
聯席會議制度的建立將有助于完善我省交通運輸新業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有效推動交通運輸新業態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廳運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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