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頂山市交通運輸局明示新規矩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建設
2017-09-12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一是結合“以案促改”,召開專題會議,對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有關人員以會代訓進行宣傳貫徹。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建設工作的規定》,明示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廉政建設工作新規矩,規范公務活動。二是對以下幾種行為進行詳細規定:所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每一階段基本建設程序的審查、審批;交通運輸工程中介咨詢機構、招標代理機構的選擇;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項目前期工作期間(含)聘用咨詢評審專家,行政、事業單位人員是否兼職取籌行為;行政、事業單位人員赴工程現場調研指導、督查、檢查、抽查、檢測是否收受有價物品、就餐、接受安排娛樂、健身、保健等活動;項目交(竣)工委員會組成人員及其所有工作人員是否收受由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發放的咨詢費、會務費、其它各種名義的禮金(券)、紀念品等所有物品。三是要求綜合規劃、建管、運管、交通質監等部門以及加強項目前期、招投標環節、項目實施過程包括進度、質量的日常行政監督;要求局紀檢監察部門對日常行政監督部門黨員干部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履職盡責等情況進行紀律監督,對違反紀律行為進行紀律審查和問責。四是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違反規定和廉政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及《廉政合同》的,情節輕微的,《廉政合同》驗收為不合格;情節較重的,按規定列入平頂山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違規企業“黑名單”并上報省廳;情節嚴重的,取消該單位在一定時間內在平頂山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的投標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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