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機動車修理業實名制管理 維修車輛需出示身份證、駕駛證
2018-02-28
來自:紅網
紅網時刻2月27日訊(記者 鄭濤)今天,記者從湖南省公安廳“湖南省機修業實名制管理工作”新聞發布會獲悉,從2018年起,全省機動車修理行業將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對不按規定登記、上傳相關信息的機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公安機關將依法處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據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政治部主任吳巨培的介紹,根據《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和《湖南省機動車修理業承修驗證實名登記管理規定》,今后,公安機關對車主和修車企業都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機修業經營者承修機動車,應當先查驗送修人的二代身份證、送修機動車行駛證。交付維修完畢的機動車,應當先查驗取車人身份證和維修憑據;然后應用機修業信息系統如實登記、實時上傳相關的人員、車輛和維修信息。
不按規定登記、上傳相關信息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對機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機修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警告或500元以下罰款。
目前,全省上牌機動車保有量達到了1207萬余輛,發證駕駛人達到了1454萬余人,而盜搶、套牌、走私車以及交通肇事逃逸等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如果能夠將車主和車輛信息納入治安管理工作,涉車違法犯罪行為或可得到有效甚至是精準的打擊。
為此,湖南省公安廳于2017年建設完成了“湖南省機動車修理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湖南省機動車修理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的采集軟件是免費提供給汽修企業使用,省建設銀行正在向全省汽修企業免費配發集身份證識別、銀行卡讀取、車輛牌照、信息采集上傳于一體的智能終端設備,與信息系統配套使用。 目前,全省已聯網汽修企業6905家,采集車輛維修信息17萬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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