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包容審慎監管不是放任不管
2018-05-08
來自:中國交通新聞網
近年來,運輸服務業與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催生了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新業態新模式,也促進了運輸服務市場蓬勃發展。對這些新業態,應堅持包容審慎監管原則,鼓勵并規范其發展,但當前也確有一些經營者目無法紀,打著“包容審慎”“創新”“共享經濟”等旗號,不斷沖擊守法經營、公平競爭和乘客安全的底線。這些也與個別行業管理部門“不敢管”“不愿管”“不會管”的監管不作為有很大關系,由此也導致一些違法違規的經營者更加肆無忌憚。
對這些新業態新模式的監管,應當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一方面,對新業態的出現,應盡量秉持包容的態度,不能“一禁了之”,要鼓勵創新,不能一上來就“管死”;另一方面,包容審慎不是遷就,更不是放任不管,必須守住底線,有度有效監管的責任比過去更重了,也更需要監管者的智慧。如果在是非對錯問題上裝聾作啞,對知法犯法者視而不見,那就不是“包容”而是“縱容”,不是“審慎”而是“放任”。運輸服務行業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如果對運輸服務新業態的監管服務跟不上,不能守住安全與公平的底線,“劣幣驅逐良幣”的扭曲效應就會放大,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良好的市場發展環境。因此,對待新業態健康發展、特別是涉及運輸安全和乘客合法權益的原則問題,行業管理部門在包容的同時,更要依法依規審慎監管,而不能放任不管。
“包容審慎”監管要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監管方式。一方面,要堅持底線思維,依法規范經營者行為,對那些以“包容”為名,從事違法違規行為而阻礙行業健康發展的,要嚴加懲罰、踢出市場,以儆效尤。另一方面,要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優化服務水平,鼓勵真正的創新發展,營造市場公平競爭環境,促進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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