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zhàn)實施意見,綠色交通大有可為
2018-10-11
來自:交通運輸部網站
近日,福建省委、省政府正式出臺《關于全面加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zhàn)的實施意見》,其中明確要大力發(fā)展綠色公共交通,到2020年,全省城市公交更新為新能源汽車和清潔能源汽車,全省城市巡游出租車、網約出租車等城市出租車電動化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實施意見》要求積極發(fā)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鼓勵綠色出行,構建城市慢行交通系統(tǒng)。 《實施意見》部署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zhàn)。以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為抓手,統(tǒng)籌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加大生產、流通等領域油品質量抽查檢測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和使用非標車(船)用燃料行為,徹底清除黑加油站點,嚴把油品質量關。2019年1月1日起,全省供應符合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盡快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和部分船舶用油標準并軌。內河和江海直達船舶必須使用硫含量不大于10毫克/千克的柴油。
推進鋼鐵、電力、電解鋁、焦化等重點工業(yè)企業(yè)和工業(yè)園區(qū)貨物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運輸,逐步提高福州港可門作業(yè)區(qū)、廈門港、湄洲灣港東吳港區(qū)等大宗散貨鐵路運輸占比份額。加快福州港、廈門港、泉州港、湄洲灣港等疏港鐵路建設,提高沿海港口集裝箱鐵路集疏港比例。
鼓勵清潔能源車輛、船舶的推廣使用,加快淘汰老舊車、老舊船舶。全力推進全省港區(qū)的岸電工程建設,新建大中型泊位須同步建設岸電設施,已有遠洋集裝箱船舶泊位應逐步開展岸電設施改造,引導靠港船舶優(yōu)先使用岸電,主要港口和排放控制區(qū)內港口靠港船舶率先使用岸電。運輸有機液體等相關物品的車船應設置油氣回收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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